2025年8月1日,香港《稳定币条例》正式生效,全球首个针对法币稳定币的全面监管框架落地实施。该条例为稳定币的发行和运营制定了严格的规则,以下是具体内容:牌照申请时间线:香港金管局鼓励有意向申请牌照的机构于2025年8月31日或之前通过指定邮箱与金管局取得联系。对于希望尽早获得审批的机构,需在2025年9月30日或之前向金管局提交申请。首批牌照名单预计将于2026年初公布。此外,设有6个月过渡期处理之前在香港已有稳定币发行业务的机构,原有发行人最晚应于2025年10月31日前进行申请。发行人资质要求:申请人须为中国香港注册法团或认可机构,符合要求的财政资源不少于2500万港元已缴股本或可自由兑换为港元的另一货币。若申请主体为银行等“认可机构”,则可豁免2500万港元股本要求。储备资产要求:持牌人应制定政策程序,确保储备资产全额支持。储备资产范围包括现金、期限不超过3个月的银行存款、期限不超过1年的政府、中央银行等的申索或由其担保的高流动债券或以其为抵押品的隔夜逆回购协议,须以指明稳定币参照货币计价,若使用其他货币作为储备资产,需获得香港金融管理专员事先的书面批准。每类指定稳定币的储备资产池须与该类稳定币参考资产一致,且需与其他储备池隔离,并通过有效信托安排确保储备资产独立于发行人。反洗钱要求:发行人需对客户钱包(含托管与非托管钱包)的交易、持有人的身份等持续监控,同时对非托管钱包交易需采取额外风险控制,严防洗钱及恐怖融资风险,还需遵守《反洗钱及反恐怖融资条例》下的 “旅行规则”以确保转账透明度。信息披露要求:发行人须每日编制流通稳定币面值及储备资产市值与构成报表,每周报告提交金管局;需接受外部审计师认证,包括储备资产市值与构成、流通稳定币面值、储备资产是否充分支持流通稳定币面值等内容出具认证报告,并在期末后1个月内披露。新规的落地有助于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吸引更多的金融业务和资金流入,也将推动香港在传统金融与数字金融融合发展方面建立领先地位,为亚洲乃至全球虚拟资产监管提供可借鉴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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