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长效机制治理欠薪需要从多个方面着手,以下是一些关键举措:
法律法规与制度建设
完善劳动法律法规
细化工资支付相关规定,明确工资的构成、支付形式、支付周期等内容,减少模糊地带,使法律更具可操作性。例如,规定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到劳动者本人银行账户,严禁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工资。
加大对欠薪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欠薪企业的违法成本,如增加罚款金额、对恶意欠薪者追究刑事责任等。对于情节严重的欠薪企业,可吊销营业执照,限制企业负责人再创业或担任企业高管职务等。
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
在建筑、交通等易发生欠薪的行业全面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要求企业在开工前按照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向指定账户缴存工资保证金。一旦发生欠薪,相关部门可动用保证金先行垫付劳动者工资。
根据企业的信用状况实行差异化管理。对于信用良好的企业,可以适当降低保证金缴存比例;对于有欠薪记录的企业,则提高缴存比例,以此激励企业规范工资支付行为。
健全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
由政府财政出资设立欠薪应急周转金,资金规模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企业数量和劳动者人数等因素合理确定。当企业确实无力支付工资且工资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全部欠薪时,可动用应急周转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解决劳动者的生活急需。
明确应急周转金的使用条件、范围、申请程序和追偿机制。确保周转金专款专用,同时加强对垫付工资的追偿,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加强监管与执法
强化部门协同监管
整合劳动监察、住建、交通、水利等多部门力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管,并实现信息共享。例如,住建部门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将工资支付保障措施作为前置条件;劳动监察部门负责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
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集中排查,形成监管合力。对于发现的欠薪问题,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进行处理,提高执法效率。
加强劳动监察执法能力建设
增加劳动监察执法人员数量,充实执法队伍。通过招聘、调配等方式,确保劳动监察机构有足够的人员开展工作。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使其能够熟练掌握工资支付相关法律法规,准确认定欠薪行为并依法进行处理。
改善劳动监察执法条件,配备必要的执法设备和工具。如为执法人员配备移动执法终端,方便其现场查询企业信息、记录执法过程;提供执法车辆,保障执法人员能够及时到达执法现场。
创新监管方式
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的监管。建立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要求企业将工资支付数据实时上传至平台,平台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动态监测。一旦发现企业存在工资支付异常情况,如拖欠工资、工资支付金额大幅下降等,及时发出预警信号,监管部门可迅速介入调查。
推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制度。根据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特别是工资支付情况,将企业评定为不同的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布。对于信用等级高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和激励,如优先推荐参加评优评先活动、减免劳动保障监察检查频次等;对于信用等级低的企业则加强监管,加大检查力度,督促其整改。
企业责任与市场约束
增强企业依法支付工资的意识
加强对企业经营者和管理人员的劳动法律法规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形式,使其深入了解工资支付相关法律规定,认识到欠薪行为的严重后果,提高依法支付工资的自觉性。
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将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作为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企业文化的重要内容。鼓励企业在内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通过企业与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工资水平和支付方式等事项,增强企业工资支付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加强企业内部工资管理制度建设
企业应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管理制度,明确工资核算、发放流程和责任人员。规范工资支付台账,要求企业如实记录劳动者的工资支付情况,包括工资项目、发放时间、发放金额等信息,并保存一定年限,以备查询和检查。
发挥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在工资管理中的监督作用。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有权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企业应积极采纳并进行整改。
强化市场信用约束机制
将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与金融机构、政府项目招投标、企业评优评先等挂钩。对于存在欠薪行为的企业,金融机构可在贷款审批、利率优惠等方面予以限制;政府在工程项目招投标时,可将企业是否有欠薪记录作为重要评审指标,限制有欠薪行为的企业参与投标;取消欠薪企业及其负责人的评优评先资格。
劳动者权益保护与诉求渠道
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宣传
通过多种渠道向劳动者普及劳动法律法规知识,特别是工资支付方面的权益。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开设劳动法律法规宣传专栏,制作宣传手册、海报、短视频等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向劳动者免费发放或播放。
在企业内部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组织法律知识讲座、设置宣传展板等方式,使劳动者了解自己的工资权益,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畅通劳动者诉求渠道
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在企业、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等建立调解组织,及时化解工资争议。简化仲裁程序,提高仲裁效率,缩短劳动者维权时间和成本。
设立欠薪举报投诉热线电话,并保持24小时畅通。建立举报投诉奖励制度,鼓励劳动者对欠薪行为进行举报。同时,加强对举报投诉案件的受理和处理工作,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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