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202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从生育服务、育幼服务、教育住房就业支持、社会氛围营造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具体如下:强化生育服务支持: 增强生育保险保障功能:强化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待遇等保障,推动将灵活就业人员等纳入生育保险,做好未就业人员生育医疗费用保障,研究完善生育保险制度。 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完善生育休假政策,建立合理成本共担机制,加强对生育休假落实情况的监督,确保产假、生育奖励假、陪产假、育儿假等落实到位。 建立生育补贴等制度:制定生育补贴制度实施方案和管理规范,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加大个人所得税抵扣力度。 加强生殖健康服务:实施母婴安全和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提升生育医疗服务水平,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及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强化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 提高儿童医疗服务水平:加强儿童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相关科室建设,推动绩效工资向产科、儿科倾斜,建设儿童友好医院,优化儿童健康管理服务,鼓励儿童药品研发,保障儿童医疗费用。 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统筹资金开展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和公办托育服务网络建设,优先实现地市级全覆盖,推行公建民营模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等多种模式,发展托幼一体服务。 完善普惠托育支持政策:实施中央财政支持示范项目,完善价格政策,给予托育机构运营补助,落实税费优惠和价格政策,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对托育机构的监管。 促进儿童发展和保护:建立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普及科学育儿知识,发挥群团组织等作用为家庭提供育儿指导,开展儿童关爱服务,保障困境儿童权益。强化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 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落实“双减”政策,促进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发展,鼓励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完善学生资助体系,探索扩大免费教育范围。 加强住房支持政策:鼓励地方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在户型选择上照顾有未成年子女家庭,推动租购同权。 强化职工权益保障:完善妇女就业政策,加强对生育再就业女性技能培训,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鼓励用人单位采取弹性工作方式,配建母婴设施等。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 积极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倡导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鼓励夫妻共担育儿责任,搭建青年婚恋交友平台,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推进婚俗改革,破除陈规陋习。 加强社会宣传倡导:实施人口高质量发展宣传教育专项行动,利用媒体渠道宣传生育政策,加强人口国情国策教育,将相关内容融入学校教育,创作相关文艺作品,发挥群团组织作用营造生育友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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