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嘉瑞告黑获胜,黑粉已履行道歉赔偿义务
法律之剑挥向网络暴力,明星维权案背后的警示与启示。
10月28日,田嘉瑞名誉权维权案件迎来胜诉消息,被告黑粉已履行道歉和赔偿义务。这起始于今年3月的案件,历经半年多司法程序后终于尘埃落定,再次彰显了法律对网络名誉权侵权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01 案件回顾:从诉讼到胜诉
这起名誉权纠纷案最早进入公众视野是在2025年2月底。
当时企查查APP披露的信息显示,田嘉瑞已对洪某某提起名誉权纠纷诉讼,案件定于3月31日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根据当时的开庭公告,田嘉瑞方面委托的律师团队已确认了部分侵权网络用户的实名信息,并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非常明确:要求侵权方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并承担全部维权成本。
02 胜诉消息:被告履行法律义务
10月28日,@上海九泽律师事务所官方微博发布了田嘉瑞工作室案件简讯,正式宣布了告黑获胜的消息。
该简讯透露,法院已审理并作出判决,认定被告多次发布具有侮辱性质言论的行为构成侵权。
判决书判令被告发布致歉声明,并向田嘉瑞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支出等。
截至消息发布日,被告已履行了道歉义务和赔偿义务,案件圆满画上句号。
03 网络侵权:明星维权成常态
近年来,明星起诉网络黑粉的案件屡见不鲜。
就在田嘉瑞案件宣判前后,肖战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也取得了新进展。
10月16日,法院公告肖战与田某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正送达判决书。
更早的8月15日,古力娜扎起诉田某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因被告未履行致歉义务,法院已进行判决公告并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这些案件揭示了娱乐圈网络侵权的普遍性和维权必要性。
04 法律解读:网络非法外之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民法典颁布五周年典型案例”,粉丝在追星过程中侮辱、诽谤他人,已多次被认定为构成人格权侵权。
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在魏某诉何某等三人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中,法院明确指出,即使网络内容未明确指名道姓,但足以使网友识别出特定对象的,仍构成侵权。
侵权者不仅需要公开道歉,还可能被判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律是网络时代名誉权的守护者。从田嘉瑞到其他明星的维权案例,共同构筑了一条清晰的司法边界——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通过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都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这些案例不仅维护了明星个人权益,也为全体网民提供了明确的行为指引:在享受网络言论自由的同时,必须尊重他人合法权益,坚守法律和道德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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