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回应了诸多社会关切,将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多方面变化,具体如下:保障公民防卫与见义勇为权利:新法明确公民面对不法侵害时,有权采取必要防卫措施保护自身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防卫行为在合理限度内可免除治安管理处罚责任。同时,鼓励公民见义勇为,明确其受法律保护,避免因防卫行为受到不当处罚。此外,公安机关在涉及防卫性措施的争议中需充分调查取证,确保认定客观公正。强化宠物饲养管理:针对违规饲养烈性犬、犬只伤人等问题,新法规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将先处警告;警告后仍不改正,或者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这将有效提升公共空间安全性,为公众提供更有力的维权法律武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与惩戒机制: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调整了未成年人行政拘留执行条件,对于14至16周岁一年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以及14至16周岁和16至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可依法执行拘留。同时,针对学生欺凌现象,明确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应依法给予处罚或采取矫治教育等措施。学校未按规定报告或处置严重学生欺凌事件,将被责令改正,责任人员会被依法处分。另外,询问未成年人时监护人不能到场的,可通知其成年亲属、学校代表等到场,保障未成年人权益。规制新型社会治安问题:随着社会发展,一些新行为对社会治安构成威胁,新法对此作出回应。将考试作弊、组织领导传销、从事有损英雄烈士保护等行为增列为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并给予处罚;将以抢控驾驶操纵装置等方式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高空抛物、无人机“黑飞”等行为增列为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并给予处罚;还将虐待所监护、看护的幼老病残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等行为增列为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并给予处罚。提升执法效率与公正性:在执法程序方面,修订后的法案将人民警察依照本法出示的“执法证件”明确为“人民警察证”,完善了扣押的审批手续,严格规范了“一人执法”的情形和条件,还规范和加强了治安案件调解工作。这些规定有助于约束执法裁量空间,让执法过程更加规范、透明,保障公民在执法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使民众能更直观地感受到执法的公平公正。建立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新法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除非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这有助于减少社会歧视,为有过治安违法记录的人重新融入社会创造更好环境,降低其再犯几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