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化工月均价期货获批,中国商品期货市场迎新突破 
北京金融街,中国证监会的一纸同意通知,让大连商品交易所迎来了境内商品期货市场的首批月均价期货。 
 
证监会近日正式同意大连商品交易所(简称“大商所”)上线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和聚丙烯三个化工品月均价期货。 
 
这批新品种不仅是大商所首批现金交割期货,也是我国商品期货市场首次引入月均价合约,标志着中国期货市场产品结构进一步多元化。 
 
01 产品创新 
月均价期货与传统的实物交割期货有着本质区别。 
 
这种新型衍生品以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期货、聚氯乙烯期货和聚丙烯期货结算价的月算术平均值为交割结算依据,通过现金交割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 
 
具体而言,三个化工品月均价期货的交易代码分别为“L合约月份F”、“V合约月份F”和“PP合约月份F”。 
 
其最后交易日设计为合约月份前一个月的最后1个交易日,这与传统实物交割期货明显不同。 
 
在结算价计算方面,这些月均价期货合约在合约月份前一个月之前的当日结算价,取对应实物交割期货合约的当日结算价。 
 
而在合约月份前一个月某一交易日的当日结算价,则按照对应实物交割期货合约在该月全部交易日当日结算价的算术平均值计算。 
 
02 规则设计 
为确保市场平稳运行,大商所为月均价期货制定了专门的风险管理措施。 
 
持仓限额方面,三个化工品月均价期货合约与实物交割期货合约适用各自的限仓数额。 
 
月均价期货的持仓限额为对应实物交割期货合约原限仓标准的五分之一。 
 
具体来看,自月均价期货合约上市至合约月份前一个月第14个交易日期间,若单边持仓量小于或等于20万手,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持仓限额为4000手。 
 
若单边持仓量大于20万手,则持仓限额为单边持仓量的2%;自合约月份前一个月第15个交易日起,持仓限额进一步降至1000手。 
 
相比之下,三个化工品实物交割期货在非交割月的限仓标准调整为原标准的五分之四,交割月份则维持2500手不变。 
 
03 产业意义 
作为全球最主要的三大通用树脂产品,聚乙烯、聚氯乙烯和聚丙烯行业产销贸易主体多元、竞争充分。 
 
中国是这些产品的主要生产和消费国,2024年国内聚乙烯、聚氯乙烯和聚丙烯的产量分别达到2791万吨、2344万吨和3476万吨。 
 
受多种因素影响,塑料化工品种期现价格波动频繁,产业迫切需要更具稳定性的长期采购价格,以保障原材料供应、稳定生产成本。 
 
月均价具有“少涨少跌”、“慢涨慢跌”的特点,在现货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时,一些企业已开始尝试将月均结算价作为贸易定价参考。 
 
浙江四邦实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月均价期货的上市将完善以均价作为定价基准的贸易风险管理工具链条,进一步丰富行业的定价策略。 
 
04 企业应用 
对于从事进出口贸易的企业来说,月均价期货提供了更精准的风险管理工具。 
 
浙江明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三个化工品的境内现货贸易中,公司常与上下游签订点价贸易合同,已熟练使用大商所的期货进行套保。 
 
但公司的进口贸易一般采用均价计价,在此场景下使用现有期货工具进行套保存在一定的模拟误差,且操作相对繁琐。 
 
月均价期货的上市为均价贸易提供更直接、更精准的风险管理工具,将进一步完善企业整体风控策略,提升经营稳定性。 
 
市场人士指出,月均价期货的合约规则设计既满足了产业对于月均价贸易的风险管理需要,又在防范市场风险方面做了针对性考虑。 
 
05 市场准备 
根据大商所的安排,对三个化工品实物交割期货合约持仓限额的修改,将自2025年7月28日结算时起分别在L2602、V2602、PP2602及以后合约上施行。 
 
而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和聚丙烯月均价期货合约的具体上市交易时间将另行通知。 
 
大商所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在证监会指导下,扎实做好三个化工品月均价期货上市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其平稳推出和稳健运行。 
 
随着这三个月均价期货品种的即将挂牌,我国塑料化工产业将拥有更丰富的风险管理工具选择。 
 
现金交割与月均价设计的组合,为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开辟了新路径。 
 
期货市场产品结构的完善,将助力提升我国化工产业链供应链的韧性与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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